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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治理醉驾 义乌“卖酒人”成了治理醉驾“宣传员”

发布时间: 2019-10-17 08:40:59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夏大伟 何桥 全媒体记者 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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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0月17日讯(通讯员 夏大伟 何桥 全媒体记者 王佳丽)“真没想到,卖了这么多年丹溪红曲酒,我竟然成了检察院的治理醉驾宣传员,为佛堂古镇的发展出一分力。”在佛堂古镇售卖本地土酿酒的盛女士自豪地说。日前,市检察院佛堂检察室和第四检察部联合市公安局交管分局,举办了一场从源头治理醉驾的活动。

  活动当天,检察官上门给盛女士送了一盒“检察官温馨提示卡”,每张卡片只有名片大小,上面醒目地列明了“酒驾”“醉驾”行为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并附上了检察官的温馨提示语,并请盛女士在卖酒的同时向买酒人展示或发放,传播“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理念。“提醒客户喝了酒不要开车,实际上是在帮他们,他们感到心里暖,反过来对我的生意也有帮助嘛。”盛女士开心地说道。

  其实,向酒类专卖店赠送“检察官温馨提示卡”,正是检察官们防控“酒驾”“醉驾”众多“小妙招”中的一种。这种方式,把预防醉驾的视角从“喝酒的人”延伸到“卖酒的人”,让广大酒类经营者成为宣传员,“点对点”“一对一”地宣传酒驾的危害,起到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据统计,目前,我市已有50余名治理醉驾宣传员,他们将共同为防控醉驾行动出力。

  近年来,义乌刑事案件中,醉驾类案件已成为占比最高的案件类型。据统计,2018年以来,义乌市检察院刑事案件总量为5378件,醉驾案件占比高达29.3%,稳居办案量第一。“醉驾入刑以来,醉驾案件并没有逐年减少,而是始终居高不下,综合施策、源头管控已刻不容缓。”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彭中表示。

  今年以来,为了降低刑事发案,实现醉驾案件的源头治理,市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协同发力,通过前移打击“醉驾”关口、落实特定经营场所商家的安全提示义务、强化社会联合管控等举措,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而向酒类专卖店网格化发放提示卡,正是市检察院防控醉驾的系列措施之一。

  据悉,经过义乌公检双方的共同努力,今年7月以来,义乌市检察院共办理醉驾案件214起,较去年同期减少67件。截至目前,义乌市域范围发生涉酒死亡交通事故0起,同比去年减少2起。“我们希望通过研究醉驾、掌握规律、减少发案率,推动该类案件的源头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真正体现基层检察机关落实浙江省委‘三服务’部署的成效。”彭中表示。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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