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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打起前老板主意 义乌一男子前后36次盗取公司账户

发布时间: 2019-11-12 10:09:29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丁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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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某是义乌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老板。今年9月,随着公司生意的不断扩大,他聘请了专业财务人员傅某对公司财务进行打理。没想到上班第一天,傅某就发现了问题。

  在对公司近几年来的往来账目进行整理时,傅某发现公司对公账户与实际支出不符,10余万元钱不翼而飞,于是第一时间上报给了赵某。赵某得知公司账目有问题,也是一头雾水。随后,两人到银行拉出流水明细,才知道公司账户资金被盗,今年以来对公账户有多次ATM机取款记录。

  义乌市公安局商城分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对赵某公司中能够经手对公账户的人员进行排查,发现赵某前助理妥某有重大嫌疑。后经侦查,民警于近日在宁夏青铜峡市将犯罪嫌疑人妥某抓获,妥某对盗窃该公司账户资金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24岁的妥某2017年11月到赵某的供应链公司上班,职务是市场采购。由于平时工作勤奋,且与赵某志气相投,很快就取得了赵某的信任,兼任赵某的助理。

  赵某有一张公司对公账户银行卡,办理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因为是对公账户,银行卡不能刷卡消费,因此他对银行卡的使用并不在意。公司生意忙时,赵某经常让妥某办理公司的对公转账、汇款等。

  今年2月,妥某因购买回家过年的飞机票钱不够,就动用了公司银行卡内资金,打算等下个月发了工资再补上,且自己与老板关系好,即使被发现,应该也会没事。

  3月初,妥某再次动用公司银行卡内资金用于办理个人健身卡。由于赵某并未发现妥某挪用资金的行为,妥某便心存侥幸一直未将挪用资金补上。

  5月,妥某因个人原因从供应链公司离职,但并未将银行卡交还公司。离职后的妥某回到宁夏老家,由于失去经济来源,又动起了银行卡的主意,于是从开始的每次取500元、1000元,到后来的每次取3000元、5000元。据统计,离职后妥某先后36次取走卡内资金10余万元用于日常挥霍。

  目前,妥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义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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