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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出租房水电推行新算法 将与信用分、党员“十二分制”挂钩

发布时间: 2019-12-12 09:27:17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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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2月12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今年5月份,义乌出租房水电费价格高的现象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经过几个月的调研,近日,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义乌市“信用+出租房电费结算”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意味着出租房水电将推行新算法。

  记者了解到,根据《方案》出租屋电费结算具体按以下3种情况确定。

  情况一,若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安装了分表,那出租人的实际总用电费支出按各分表用电量的比例据实分摊。

  情况二,若总表之后的各分表装置不齐全,或虽然总表之后的各分表装置齐全,但结算过程中未能如实反映公摊损耗总量的,结算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元/千瓦时。

  情况三,若实际公摊损耗超过供电部门测算参考标准的,出租人应完善总表之后的各分表装置,按据实分摊方法与承租人结算电费。

  也就是说,根据结算方式,能够测出公摊损耗总量的,按实核定电费,不能测出公摊损耗总量的,收取电费不应超过1元/千瓦时。这个价格比目前普遍收取的1.2元/千瓦要低了不少。

  方案明确,房租出租人应在出租房醒目位置,公示电费结算办法、投诉电话等信息,而结算办法应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据悉,出租屋电费结算还将与个人或市场主体征信系统挂钩,对被投诉举报并查实或日常巡查发现存在出租人不公示电费结算办法、不按合同约定结算电费以及承租人不及时缴纳电费等行为进行相应扣分。对不规范电费结算的党员干部,还将纳入党员“十二分制”管理。该《方案》将先行在佛堂镇、稠城街道、后宅街道分别选取一到两个小区开展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全面推开。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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