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33岁的杨某来自贵州,小学文化,一直租住在义乌佛堂镇六石村。12月8日下午3时许,他约上老乡杨小某、熊某一起前往义乌大陈镇齐家坞村的附近山上捕鸟。
义乌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马上与当地派出所民警一道赶赴现场,将正在非法狩猎的杨某等3人抓获,现场查获画眉鸟2只。随后,民警又在杨某、熊某的住处查获7只画眉鸟活体及鸟笼、捕鸟网等工具。
“被查获的9只画眉鸟当天就放生了,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义乌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义乌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刘宝春说,12月9日,杨某和熊某被正式给予刑事拘留,杨小某被取保候审。不久,3人均将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每年的3月10日至9月10日是义乌市政府规定的禁猎期,其间严禁狩猎,若非法狩猎,将“罪上加罪”。而对于鸟类和两栖类野生动物来说,全年都是“禁猎期”。根据《刑法》相关条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而这当中,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作、方法狩猎都属于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