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6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余依萍)日前,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了2018年度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义乌在全省各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绿色发展指数)中得分81.10,获高分答卷,位列全省第八,在金华市域范围内排名第一。
据悉,全省共有89个县(市、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7个方面,共56项评价指标。其中,前6项的55个评价指标纳入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公众满意程度调查结果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
2019年,义乌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引领,聚焦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创新实施“纳管污水浓度”与“小流域断面水质”同步考核,率先在全省完成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创新实施工业垃圾“五全制”管理模式,经验全省推广;开展大气治理数字化转型试点,建成全市域覆盖的大气监测感知网络、全时响应的可视化数据集成分析平台;率先在全省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快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基本实现“污泥不出县”目标;创新实施小微企业园“1+X”环评审批改革,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以国贸改革试验区获批为契机,开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建立“企业环保服务日”制度,分区域、分行业常态化开展环保培训与指导帮扶……这一系列举措使义乌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19年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PM2.5平均浓度降至2μg/m3,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全市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8个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义乌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优于入境断面。义乌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美丽浙江十大特色体验地”、浙江省首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全省治水最高荣誉大禹鼎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