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专题>义乌网络辟谣平台>权威辟谣 正文

国家药监局发声:“械字号面膜”不存在!

发布时间: 2020-01-06 10:56:56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浙江辟谣网据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消息随着公众的消费升级,医疗美容越来越贴近我们的生活,各种激光治疗、护肤项目受到消费者的追捧。

  医疗美容之后,消费者往往被推荐使用各种所谓的“械字号面膜”“医美面膜”(通常标识的产品注册证编号为“×械注准”或者“×械备”等),或者被冠以“医学护肤品”的“妆字号面膜”等。这些产品被宣称比普通面膜标准高、功效强、更安全,更适合消费者使用。

  1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费陷阱》公告(以下简称“科普公告”)表示,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同时,“妆字号面膜”不能宣称“医学护肤品”。

  科普公告称,所谓“械字号面膜”,其实是医用敷料,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用敷料,可以分为三大类:外科敷料(分为可吸收和不可吸收敷料)、接触性创面敷料(分为急性创面敷料和慢性创面敷料)、包扎固定敷料。

  此外,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用敷料命名应当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要求,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宣称词语,不得含有夸大适用范围或者其他具有误导性、欺骗性的内容。因此,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

  事实上,北京商报记者在多家主流电商平台搜索发现,械字号面膜大量存在。在一家电商平台上,北京商报记者输入“械字号面膜”关键词后,弹出众多产品,有可孚械字号医用面膜、修正械字号医美医药面膜、创福康医美面膜、敷尔佳械字号面膜等。

  国家药监局在进一步强调,“妆字号面膜”不能宣称“医学护肤品”。公告称,所谓“妆字号面膜”,即按照化妆品管理的面膜产品,指涂或敷于人体皮肤表面,经一段时间后揭离、擦洗或保留,起到护理或清洁作用的化妆品。面膜类化妆品不仅包括面贴膜,还包括眼膜、鼻膜、唇膜、手膜、足膜、颈膜等,近几年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化妆品品类。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化妆品不得宣称具有医疗作用,其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等内容。一些面膜类化妆品,将产品宣称为“医学护肤品”、“药妆”产品等,属于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均是违法宣称行为。

  同时,国家药监局指出,医用敷料应在其“适用范围”或“预期用途”允许的范围内,由有资质的医生指导并按照正确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能作为日常护肤产品长期使用。

  
编辑: 楼菲莉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250002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