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9日0-24时,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
截至1月29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病情稳定,无重症病例。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病例情况
患者黄某某,男,34岁,外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在台州工作,现住义乌市,1月13日去温州聚餐,1月18日曾有发热,1月20日体温正常,1月22日从台州自驾回义乌后就诊,现在义乌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原已确诊病例情况
患者一,肖某某,男,37岁,湖北鄂州人,2020年1月24日从鄂州自驾出发,17时许到达义乌,1月26日确诊,现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二,昌某,女,37岁,湖北人,为我市首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1月27日确诊,现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三,徐某某,女,33岁,义乌人,1月18日晚与武汉经商回东阳过年人员聚餐,25日就诊,1月27日确诊,现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四,骆某某,女,36岁,现住义乌市,1月17日从武汉出发,1月18日凌晨到达义乌,1月19日发病,1月28日确诊,现在义乌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尽量不要前往人流密集场所,非去不可时注意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