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2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龚丹莉 编辑 楼菲莉)“有人开了我车,还发生了交通事故。”3月1日16时30分许,义乌廿三里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武溪北街诚信大道小斜坡路段,有人私自开他的车与路边的皮卡车发生了碰撞后,肇事司机逃跑了。
接警后,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右侧车尾与一辆停在路边的皮卡车的左侧前保险杠以及大灯发生刮擦。
据驾驶人彭某称,当时他去厂里拿东西,想着几步路很快的,就将未熄火的车辆停在路边。等他回来后,却发现爱车不在原位,而是与不远处的皮卡车发生刮擦,但车上却没有人,应该是有人开他的车辆发生事故后逃离了。
然而,交警通过询问彭某及查看监控后发现,竟是彭某的车子先“动手”的。
监控显示,16时21分,彭某不仅没有停车熄火,而且档位也只是挂在了N档,就离开了。结果,彭某前脚刚离开,车辆就跟着开“溜”。车辆往后溜了1分多钟后,最终与后方停放的皮卡车发生刮擦才停下,所幸无人受伤。
处警民警表示,有部分车主,觉得路面平整,没必要拉手刹,却不想路面没有绝对的平坦,一点小小的坡度就会让汽车发生溜车。正因为这种侥幸心理,道路上因没有拉手刹而导致的汽车溜车现象时有发生。而溜车现象发生后,轻则产生车辆碰撞,重则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广大驾驶员停好车后务必拉好手刹,尽量不要在斜坡上停车,必要时,还可以在车轮行进方向前放上石块等遮挡物。”民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