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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3月11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喻佳佳 编辑 童晓)过去,义乌不少市民为了方便给电瓶车充电,往往使用“飞线”的方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过一系列整治与宣传,公共充电桩越来越多了,市民安全意识越来越强了。但就在“飞线充电”大量减少的情况下,有心存侥幸的市民却将电瓶车的电瓶拆了下来,拿进房间充电,搞起了“解体充电”,险些酿成大祸。
“如果房东没在租房安装烟雾传感器,我肯定不会及时醒过来。到那时,我就不会是被处行政罚款那么简单了,搞不好要去吃几天‘牢饭’,甚至生命安全都要受到威胁。”今天(3月11日)上午,说起前一天凌晨租房里发生的那起火灾,暂住在义乌江东街道山口小区的黑某仍心有余悸。
黑某是宁夏吴忠人,20岁,在义乌一家物流公司做仓管员。去年9月,他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用于代步。“虽然租住的小区有集中充电桩,但我的电动自行车用的是便携式电瓶,充电时必须把坐垫掀开,因为怕车子被人偷走,我一直都是把电瓶带回租房充电。”黑某说。
事发前一周,黑某在山口小区新租了一个单间。3月9日晚,黑某下班回到租房后就一直在玩手机游戏。第二天凌晨2时许,他把电瓶充上电后躺上床休息。
大约一小时后,屋顶烟雾传感器发出的急促警报声将睡梦中的黑某惊醒。“迷迷糊糊中,我闻到一股浓烟的味道,接着就看到正在充电的电瓶起火了。”黑某赶紧冲出租房,拿了楼道里的灭火器扑救。喷了几下灭火器后,他发现火仍没能扑灭,于是又跑去找租住在楼上的几名老乡帮忙。
就在大家着手灭火时,黑某接到了辖区消防队的核实电话。几分钟后,民警和消防队员就赶到了现场。原来,黑某租房内的烟雾传感器被触发后,在发出警报声的同时也将火警传到了智慧江东街道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值班人员迅速与他联系核实并通知了辖区消防队和派出所。
因为发现和扑救及时,这场因为在租房内给电瓶充电的火灾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当天,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对黑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他处以行政罚款。
“如果火灾造成的损失过大,情节较为严重,黑某面临的将是10天以上的行政拘留,甚至是刑事拘留。”民警说。
目前,义乌绝大多数小区已建有集中充电场所,严禁“飞线”及在楼道内充电,但仍有部分市民为贪图方便置生命安全于不顾。“这起火灾能够迅速发现并控制,得益于房东自主安装了烟雾传感器。”民警说,按照相关要求,义乌的宾馆、公寓楼、沿街店面等均安装了烟雾传感装置,“我们建议,有条件的房东也应该自主安装烟雾传感装置,为租客们的生命财产再添一把‘安全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