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即日起,全市用人单位201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今年6月底前全市相关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如果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审查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隐匿、毁灭证据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实施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统称用人单位)。审查内容主要涉及2019年度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活动采用实地走访审查和网上申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以网上申报为主。其中,采用实地走访审查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职工花名册、2019年度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签订材料、制订的规章制度、2019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有关凭证,以及其他劳动用工情况材料等。采用网上申报审查的,用人单位进入“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然后点击“书面审查申报”,再根据《用人单位操作手册》按步骤将相关信息、资料凭证录入。
根据安排,6月30日前,各镇街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其中,对于被评为A级的企业,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于被评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