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25日讯(通讯员 朱晓倩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你好,我是洪深社区的工作人员,现在发现一个发小广告的,请你们过来看下。”3月20日一大早,市执法局后宅大队执法队员就接到了社区打来的举报电话。
执法队员立即前往洪深社区调查具体情况。据了解,该名涉事女子受某家政公司委托招聘家政人员。在制作了印有“招家政阿姨”等字样的小卡片后,当事人就擅自到各小区散发。该行为涉嫌散发商业性传单(卡片)等广告宣传品,依据《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部门拟对其做出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在公共场所散发商业性传单、卡片等广告宣传品,容易造成环境污染。”执法队员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希望通过他律促自律,引导广大商户做到文明有序经营。根据去年5月份起施行的《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六项规定,在学校周边、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商业性传单、卡片等广告宣传品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