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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送手机有“陷阱” 消费者要多留心眼

发布时间: 2020-03-25 10:29:12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全媒体记者 骆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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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3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骆红婷)近日,义乌一市民陈某在银行办理个人房贷时被拒,因其个人信用报告中有不良记录。

  据了解,去年,在某手机营业厅工作人员上门推销下,陈某参加了免费送手机活动,因没看清活动细则就办理了手机分期付款业务,导致逾期还款几千元。“因为自己没看清优惠活动,影响了信用分,真的太不划算了。”对此,陈某感到后悔。

  近年来,类似陈某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由于部分商户为拓展业务,未对消费者办理的业务、所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解释,而消费者也容易因为“优惠”活动忽略自己所签协议的实际内容,如本案中的客户陈某在分期购买手机时就不清楚手机供应商的合作方是某消费金融公司。而消费者往往也容易忽视这些个人消费贷款,甚至出现逾期,继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义乌市支行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多留心眼,尤其是面对各式各样的优惠活动,不可只看收益好处,忽视义务风险,对于商家的营销推介需要保持头脑冷静,听明白产品介绍,保证清楚理解产品服务的收益、风险、收费等权利义务。对于需要签名的授权书、合同等,一定要仔细阅读,清楚理解并能够接受相关条款之后方可签署。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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