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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4-21 08:46:32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记者 余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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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4月21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余依萍)近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公布首批43家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项目),以上企业(项目)在“双随机一公开”等日常抽查监管工作中将免除现场执法检查,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

  据悉,纳入义乌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主要包括三大类: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其他已经安装在线监控且在线监控设备稳定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企业。

  “在‘正面清单’制度实施期间,将优化执法方法、转变监管方式,推动实现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共赢。”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有关负责人说,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的推出,是适应防疫形势、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现实需要,也是探索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的新模式,实行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9月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并将根据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掌握的情况,不断调整“正面清单”企业。

  
编辑: 梁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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