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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5月14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对关于完善浙江省高速公路部分收费政策事宜进行复函,同意调整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调整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大桥温州东至温州南路段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等。
记者注意到,调整后,义乌市和浦江县境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优惠对象,调整为使用ETC记账卡用户的1类客车,即9座以下且车长小于6米的客车。
据了解,自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对安装并使用ETC的客车,在义乌境内11个收费站进出且行驶上述收费站点之间的路段,免收车辆通行费。仅一年时间,获利的免通客车量超过了550万辆。
2019年11月底,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正式下文,将浦江境内杭金衢高速公路郑家坞互通至后宅枢纽段纳入义乌境内高速公路现行差异化收费政策范围。这意味着郑家坞、浦江两个收费站进入了义乌的高速“免费圈”,相关费率的生效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