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期间,义乌公职人员发生3次以上(含3次)不文明出行的情况共有14例,现予以公开曝光。希望各单位根据“公职人员带头开展文明出行”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和督促,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引以为戒,争做文明出行的表率,发挥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
中共义乌市委宣传部
中共义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义乌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0日
附件:2020年4月份全市公职人员3次以上不文明出行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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