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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发布十大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义乌两家企业被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7-01 15:16:54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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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7月1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穿老人鞋调好了多年的头痛和腰痛”“无国界语言2-5分钟看完一本书”“穿防臭袜养肝护胆”……6月30日,金华市场监管部门公布2019年度十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记者注意到,在这些案例中,有两起与义乌有关。其中义乌一家公司在广告宣传中,将“港澳台”列为“外国”,被严罚5万元;另一家教育公司声称“1分钟看10000字以上”……

  据介绍,上海华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设计的“第7届中国义乌美博会”邀请函中,印有“来自国外的80多个国家有:孟加拉、比利时……香港……澳门……台湾、泰国等”文字。

  当事人在设计、发布的广告中将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列入“国外的国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已处罚款50000元。

  另有义乌新宏东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摆放的展示架上,内容含有“让孩子一目十行,1分钟看10000个字及以上……”等广告字样,墙上广告牌含有“无国界语言2-5分钟看完一本书……”等广告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属发布虚假广告,已处罚款10500元。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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