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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来自李子柒的“负面公关”!义乌两人有偿删帖不法获利近25万元

发布时间: 2020-12-11 10:55:22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张亦含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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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2月11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张亦含 编辑 童荟颖)“删一个帖子一般五百到一千……”在互联网行业,有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专门从事删除负面信息的生意,尤其是很多明星或者大企业,对网上负面信息删除的需求尤为大。在广大民众眼中,也许会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行业“潜规则”,没什么大不了。殊不知,这种有偿删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近日,义乌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涉及网络有偿删帖的案件,被告人冯某某(女,1989年出生)、黄某某(男,1994年出生)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三年,均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份开始,被告人冯某某和黄某某通过QQ搜索“负面公关”大量加群,广泛撒网发布广告,慢慢铺开自己的渠道,订单纷至沓来,他们的客户横跨各行各业,从明星、网红,到企业、个人。

  黄某某的第一单就是从一个专门负责处理“李子柒”负面舆情的人那里接来的。据悉,冯某某和黄某某接到订单后,有的自己处理,有的转包给他人处理,截至案发,短短几个月共获利近二十五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某、黄某某因违反国家规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本案的发生并非个例,随着互联网的逐渐发展壮大,文娱、电商等互联网产业迅速崛起,负面信息删除的需求也随之猛增,由于获利大、操作简单、形式隐蔽,有偿删帖这个灰色产业已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办案法官告诉记者,产业链条上,有负责招揽客源的网络公关,有负责介绍客源的删帖中介,有执行删帖的网站管理员、黑客、版主等。

  据介绍,运作模式通常是一些形成规模的网络公关公司将删帖任务发给中介,由中介负责联系删帖人员,删除成功后再进行分成。

  网络“有偿删帖”行为严重扰乱社会舆论,影响社会价值判断,损害网民和企业合法权益,破坏了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针对这一行业乱象,11月5日,国家网信办召开全国网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网络“有偿删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维护健康网络生态提供了强大动力。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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