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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疫情防控制度 市区一诊所受处罚

发布时间: 2021-01-15 10:02:1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何欣 通讯员 丁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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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月15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何欣 通讯员 丁璨)1月10日,市卫生监督所接到消息:稠江街道某私人诊所私自接诊一名15个月大的发热婴童,并未及时上报。

  市卫生监督所稠江分所执法人员立即赴该私人诊所调查,发现该医疗机构确有接诊过一名婴童,且诊所内部管理混乱,另外还发现有未按规定书写病历等其他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诊所停业整顿,对相关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条款给予处罚。

  据了解,去年12月下旬,市卫健局要求各中小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室、部分医院等未设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发热患者信息报告须知》,如遇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患者应在诊所内扫码报送有关健康信息,医疗机构应当及时登记上报,并严格按照转运流程尽快转诊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目前,我市设有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为中心医院、浙大四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稠州医院、復元医院、天祥医疗东方医院这8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及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市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立即佩戴口罩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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