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2月27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被普遍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它表明家庭暴力在我国不再被归为“家务事”,并宣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当个人在家门内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公权力就将加以保护。
近日,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注意到一起刚刚由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故意杀人案,被告女子半夜用石头锤杀睡梦中的丈夫,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但在收集相关证据时,两人的儿子透露:父亲喝了酒会打母亲,妈妈则长期疑神疑鬼怀疑父亲在外有人。
判决书显示,被告丁某与王某两人在义乌务工三四年,暂住在江东街道青口小区,多名亲朋、邻居表示,夫妻俩关系并不好,经常吵架,还曾闹过离婚。
2019年11月,丁某因家庭积怨产生了杀害王某的念头。案发当天下午,她事先准备了一块大石头藏在家中。当晚19时许,丈夫王某酒后回家,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之后王某便在家中床上睡着了。
丁某觉得无法跟王某继续沟通,日子没法过下去了,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石头,猛砸王某面部,致王某摔趴在地,为防止血液飞溅,丁某还用塑料袋套住丈夫的头部,继续用石头朝其后脑勺猛砸两次。最终,王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丁某在案发现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投案。经鉴定,王某系被他人用钝性物体多次击打面部致弥散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判决书显示,两人在郑州经商的儿子表示,父母在义乌做廉租房生意,平日里经常吵架、打架,父亲脾气不好,爱喝酒,喝了酒会打其母亲。另外,母亲丁某还怀疑父亲在外有染,疑心病很重,家庭矛盾积蓄已久。
同样,在长期接触的房东金某看来,夫妻俩矛盾非常明显,丁某则十分爱对外抱怨丈夫有外遇。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丁某取得了王某家属的谅解。
经审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丁某因琐事用石头猛砸被害人王某的头面部,致其死亡,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丁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其已取得谅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