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14日讯(记者 蒋守洋 编辑 何冬圆)中国义乌网记者从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获悉,为规范完善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权益交易程序,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保障转受让双方利益,根据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规范完善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权益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就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权益交易时间、次数、机构等事项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范。
义乌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佛堂镇蟠龙花园项目 资料图
交易时间方面,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权益交易时间为《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权益凭证》(以下简称“《凭证》”)颁发后,至集聚建设房产分房之前。《凭证》未颁发之前,置换权益不得交易。
交易次数方面,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权益交易由所在镇街负责审核批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每宗置换权益原则上仅允许交易过户一次(在分房过程中,因户型原因需调剂凑套的除外)。
交易机构方面,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权益交易机构为市产权交易所,自2021年6月1日起,转受让双方需通过市产权交易所信息平台发布供求信息完成交易,并签订规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