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9日讯(通讯员 陈文青 骆巧华)“电动自行车不能放在楼道口充电,否则一旦起火,烟雾会顺着楼道上升,逃生通道被浓烟占领,后果不堪设想。”7月19日至29日,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公安局防火指导大队、各镇街消防工作站、媒体记者团,对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及其规范充电与停放等消防安全设施与行为进行检查。消防员发现一名房东在民房内私拉电线,将电动车停在楼道口充电,便及时指出安全隐患,并帮助房东把电动自行车推到充电桩上充电。
近期,电动自行车自燃事件频发。6月以来,气温逐渐升高,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接连收到电动自行车自燃警情,所幸消防员与热心市民及时处置,未造成人员伤亡。据悉,7月已接到3起电动车自燃警情,经调查,起火部位都在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处。消防员分析后表示,电池故障、电池进水短路、擅自更换锂电池等已成为引发电动自行车自燃的头号“杀手”,市民需特别注意,要记住已发生事故的教训。
7月14日,福田街道荷叶塘国贸大道桥下,一辆停放着的电动自行车自燃,附近居民发现后,用灭火器及时扑灭大火,未造成更大损失。据车主韩某介绍,当天他把电动自行车停好后离开现场,大约4分钟后回来,发现车子冒烟起火。这辆电动自行车使用不到一年,却无故自燃,为此厂家向韩某赔付了一辆新车。
7月13日,佛堂镇渡磬路一辆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处冒烟。车主彭某表示,当天这辆电动自行车行驶中突然没电了,随后他下车推着电动车准备找充电桩充电,可是推至红绿灯处时,车子突然冒烟,幸亏边上另一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帮他拔掉电线,并对车辆进行降温,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7月1日,北苑街道柳青社区一辆电动自行车起火,附近酒店的一名工作人员闻到烟味后跑出来,发现电动自行车起火,急忙到店里拿灭火器将火扑灭。
6月30日,大陈镇红旗村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冒烟。消防队员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连接充电电池的电线拔掉,成功处置了警情。“当时,天正下着大雨,骑着骑着,电动自行车就突然无法骑行了。”车主满某说,“我以为没电了,就下车推行,可是刚推到家门口,电动自行车便冒烟,吓得他赶紧报警。据满某说,这辆电动自行车已使用4年,平时都是在充电桩上充电。
义乌消防部门提醒:市民应到正规厂家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不得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应在充电桩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充电;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应在室外充电,并及时清理周围可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