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26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郭方红 编辑 童荟颖)记者从义乌市医保局获悉,8月25日,浙江省医保局批复同意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开展县域医共体医保行业自律示范点建设,这是金华地区唯一一家试点单位。
据了解,7月下旬省医保局召开了全省县域医共体行业自律建设会,明确义乌与宁波、湖州、嘉兴、绍兴为全省县域医共体行业自律建设试点市县。“此次省医保局批复同意浙大四院作为省级示范点,一方面是因为义乌市医共体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基础扎实,另一方面也希望义乌能在县域医共体医保行业自律建设上进一步干出实效,为全省探路。”义乌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守好群众“看病钱”,是医保工作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据悉,当前全国医保系统正同步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医共体医保行业自律示范点建设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主要目的是要充分激发医共体优化自我管理的内生动力,探索行业自律的领导体制、组织体系、工作机制、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以及建立医保专员派驻制度、科学确定医保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合理配置医保管理人员等。
据统计,2020年义乌市医疗费用支出为40多亿元,医保支付医疗机构28亿元,医疗收入中医保基金占比70%左右。其中,浙大四院、义乌市中心医院、义乌市中医医院三家医共体的医保基金支出,占全市总支出的71%。义乌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义乌市将以此次浙大四院医共体医保行业自律省级示范点建设为契机,以点带面,逐步推广,通过优化医保协议管理、健全医保医师信用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等手段,进一步完善医共体行业自律建设的政策供给、激发医共体优化医保管理的内生动力,切实承担起医保基金安全“守门人”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