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义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义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就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定。
一、义乌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于2021年10月中旬至2022年2月进行。新一届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1年12月中旬选出。选举日为2021年12月15日。
2021年12月中下旬召开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1月至2月,召开义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二、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本市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38名。这些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大体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以户籍人口数为依据,按镇、街道和市直机关系统等具体分配到各选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全市新一届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为:佛堂镇108名,苏溪镇87名,上溪镇86名,大陈镇86名,义亭镇85名,赤岸镇74名。全市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526名。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镇选举委员会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分配到各选区。
四、市、镇两级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街道和市直机关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承办本区域(系统)内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事务。各镇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事务,由镇选举委员会承办。
五、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各街道和市直机关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任命或公布。
六、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同步换届选举。选举工作计划、选民登记政策由市选举委员会统一制定,各镇选举委员会、街道和市直机关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并同时分别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