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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苏溪镇首创“一告知四查验”机制 完善农村建房长效监管

发布时间: 2022-03-03 16:42:31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蒋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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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中国义乌网3月3日讯(记者 蒋守洋 编辑 童晓)农村更新改造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环境,节约集约用地,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也是广大群众十分关注关切的切身利益,对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义乌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记者近日从义乌市苏溪镇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保障村民合理住房需求,本着集约节约用地、便民高效服务的原则,建设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的美丽城镇,苏溪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了《苏溪镇农村建房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规范苏溪镇农村建房审批,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加强建设施工安全和建筑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自建房屋质量长效监管机制。

  根据《苏溪镇农村建房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苏溪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对建房审批联审、违法建设管控、建房规划优化等进行统筹协调,研究重大问题解决举措。同时,对村委会、农村网格、共建委(社区)、相关职能科室等细化明确职责分工,对建房审批条件、用地选址、审批流程等全部以明确的条目形式予以详细说明,方便基层精准有序开展工作。

  针对部分农村建房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苏溪镇创新实行“一告知四查验”制度,即:告知监管事项、建筑放样查验、挖槽埋基查验、施工节点查验、建成完工查验。

  实施意见中的“一告知四查验”也是苏溪镇农户建房中需要自觉遵守和重点注意的事项,具体内容为:

  告知监管事项。区块性建房的村居,需在建房动工前召集全体建房户召开规范建房动员会,公布建房规划设计图,宣布监理小组成员,发放《农村规范建房监管事项告知书》,明确各阶段建房要求。针对零星建房的,由网格员负责告知建房户监管事项,并发放告知书。

  建筑放样查验。区块性建房的村居,由村居旧改小组组织预放样的第三方进行放样,监理员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共同现场逐户核验,网格长全程监督放样。针对零星建房的,由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放样申请,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组织人员放样,网格长全程监督放样。

  放样方、监理员、网格长、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建房户须在《“四查验”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放样方、监理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网格长在放样区域平面图上签字,并加盖村两委公章。

  挖槽埋基查验。建房户在基槽完工后联系监理员或网格员进行基槽验线,查验是否按照放样定位的要求挖槽埋基,村委会或村居旧改小组相关负责人全程参与。验收不合格的,须现场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待整改到位后再验收;若建房户强行违法施工并不听劝阻的,由监理员或网格员立即上报网格长和综合行政执法区块负责人,对违建问题予以依法查处。验收合格的,监理员或网格员、村委会(村居旧改小组)相关负责人、建房户共同在《“四查验”情况记录表》上签字。

  施工节点查验。建房户在各施工节点钉好建筑支模后,联系监理员或网格员进行节点验收,重点对每层立柱高度、前后挑长度、檐口宽度、坡屋顶样式、露台面积等进行查验,村委会或村居旧改小组相关负责人全程参与。验收不合格的,须现场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待整改到位后再验收;若建房户强行违法施工并不听劝阻的,由监理员或网格员立即上报网格长和综合行政执法区块负责人,对违建问题予以依法查处。验收合格的,监理员或网格员、村委会(村居旧改小组)相关负责人、建房户共同在《“四查验”情况记录表》上签字。

  建成完工查验。自动工之日起,建房户需在两年内按规划完成房屋主体结构结构建设及结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须向村集体提出工期延长申请并经村集体和共建委(社区)同意,完工日期最多可申请延后两次,总时长不超过半年。区块性建房的村居,可统一或分批组织开展房屋建成规划核实。由共建委(社区)组织监理小组、村委会、规划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到场做好验收。针对零星建房的,由网格长组织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到位后再予以验收。验收合格的,共同在《“四查验”情况记录表》上签字。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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