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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查处

发布时间: 2022-03-07 10:34:1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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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楼某某因违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市执法局义亭大队根据群众举报,联合义亭镇、应急管理局、义亭派出所,对义亭镇王阡村某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经查,当事人楼某某经营有一家烟花爆竹经营点,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春节期间生意很好,但经营点内允许存放的烟花爆竹量只有190箱,远远不能满足销售需求,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自2022年1月20日起,楼某某便将自家三间三层半的民宅一楼用作存放烟花爆竹仓库,而该处民房并不在许可证范围内。至查获时该处共违法储存有开门红特红炮、开门红48发、年年红48发等83类烟花爆竹共计1020箱。执法人员在查获的当晚便将该处所有的烟花爆竹转移到安全场所进行查封扣押。

  经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现实危险性分析鉴定,当事人楼某某所储存的烟花爆竹药量总计约为554.292公斤,且储存民房内缺乏防静电、防火、防雷设施设备,无法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后果的扩大,尤其是储存点周边存在居民和人员活动场所,周边人员活动频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当事人楼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当事人楼某某涉嫌危险作业罪,2022年3月3日,执法局按照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3月5日,楼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安全重于泰山。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一种危险物质,其安全性和合法性涉及民生和公共安全。执法局将始终保持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行业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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