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8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陈悦鹏 葛峰 编辑 程雄)在高速上出了交通事故后,不少驾驶员会习惯性站在车旁或者车后方进行协商,这样做很容易造成后方来车的安全隐患。
在S26诸永高速上,一位司机就因此遭受了严重的损失,一车运往义乌的快递险些毁于一旦,幸运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5月6日凌晨,来自温州的田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装载了一车快递前往义乌。4时20分许,当他行驶到S26诸永高速往杭州方向70公里处(刚经过歌山收费站出口),由于分心驾驶追尾了前方车道内行驶的一辆重型低平板半挂车。
在发生事故后,由于车损并不严重,两位驾驶员都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而是互相看了车损后给老板打起了电话。两人没有在事故后方设置三角警示标志,而是直接将车继续停留在车道内,人站在护栏外等待老板的“指示”。
没过多久,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王某驾驶)直接撞上了停留在主线上的厢式货车,导致厢式货车一头撞向边护栏,巨大的冲击力将护栏撞出了半圆形,车头严重受损,卡在护栏上。
此时,S26诸永高速歌山指挥分中心在视频巡查中看到事发情况,立即通知当班执勤民警就近巡查车前往处置。
王某述说,他准备到前面服务区休息的,开过歌山出口时下意识以为开过头了,就犹豫分心了,再看前方时,发现前面一辆厢式货车既没有开启双闪灯,后方也没有三角警示标志,这时距离这辆厢式货车已经很近,根本来不及采取措施就撞上去了。
随即,民警对田某、王某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分心驾驶提出了严肃批评教育,田某虚心接受表示以后一定注意。一旦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请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最后,民警对余某、田某做出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高速行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集中注意,谨慎驾驶,尤其近期温度比较高,人容易发困,一定要注意休息好再开车,以免发生意外。行驶途中一旦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时,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