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13日讯(记者 方维 编辑 童晓)近日,记者从义乌市社科联获悉,根据《义乌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义政办发〔2018〕12号)有关规定,第三届义乌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现已启动申报工作。
据了解,该奖项是义乌市社科成果最高奖,由市政府颁发证书。本次评选活动对于深化“义乌发展经验”、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排头兵、加快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理论创新、繁荣发展社会科学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本届参评范围为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底止,包括在金华市级以上学术理论刊物公开发表或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教育、艺术、管理、法学、新闻等)类论文、调研报告、著作、普及读物、译著、工具书、志书等研究成果;得到市主要领导肯定并作批示的调研报告;义乌市社科优秀理论征文和义乌市(已经结题)社科立项课题。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研究成果,只要研究对象是社会科学方面的,虽借鉴运用了自然科学的内容、手段和方法,其成果亦列入评奖范围。此外,已在地市(厅)级以上单位获奖的研究成果,不再重复评奖。
那么该奖项的申报条件如何呢?申报参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良好的社会效益。申报参评成果必须为义乌市作者,在申报与他人合作的成果时,应以正式发表和出版时的署名为准,不能以单个作者的名义申报。丛书类出版物,应以个人单独完成的有关独立分卷、册、篇申报参评,如需要整体参评的,必须以集体名义申报。同一成果,二者只能选一,不重复参评。若由多篇论文编辑而成的论文集(正式出版),允许有关作者以自己的入选论文单独申报参评。对于在义高等院校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研究义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另外,曾获得过市科技进步奖等其他市级重要奖项评奖的成果,不得申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职市级领导的社科研究成果不列入评审范围。
本次个人申报参评的成果以2项为限,以单位集体署名的成果申报数量不限。申报者根据评奖条件、范围和要求,需填写《义乌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义乌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稿各1份、纸质稿A4纸双面打印、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1份。如复印件需提交期刊(书籍)内容的封面、目录、正文。如有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其他材料,可以一同附上。《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稿各1份(表格内容应与实际报送材料相符)。
第三届义乌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工作从7月8日开始,到8月15日结束。各项成果申报材料(含电子稿)于8月15日前寄送义乌市社科联(义乌市县前街21号,市委宣传部501室)。联系人:张子民,电话:85525806,邮箱:ywssk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