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虚假宣传、销售侵权商品……今年5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市纪委监委指导下,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应用各类监测系统、在线平台的数字化场景,对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监测监管,广泛收集直播交易监测、广告监测、投诉举报、舆情反映等信息,多方汇集违法线索,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大要案。现将5起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保护知识产权日渐深入人心,但是仍有部分网络直播从业者抱着侥幸心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经过前期摸排,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我市某电商经营场所查获侵犯“Lee”“prada”“chanel”等注册商标的服装若干件,当事人陈某从广州、杭州等地购进相关商品,并在某平台通过直播进行销售,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30元,处罚款1.4万元。
在我市某电子商务商行的直播间,主播在直播销售多款普通化妆品过程中,多次使用“淡斑”“变白”等词语。事实上,祛斑类、美白类化妆品属于特殊化妆品,由国家实行注册管理。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为普通化妆品赋予它不具有的特殊功效,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消除影响,处罚款10万元。
在销售中为产品“贴金”的另一重灾区是食品和保健食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平台直播间“美盾旗舰店”发现,销售“金奥力牌苦瓜荞麦桑叶胶囊”时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批准生产,血糖平稳有妙招,权威蓝帽认证保健功能,可治疗经常口渴、容易饥饿、夜尿增多、恶心出汗、肠胃功能紊乱等症状”字样作为直播的视频背景。执法人员进行核实后,发现广告内容无相关材料印证,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消除影响,处罚款1.1万元。
今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我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经营网络直播、短视频“带货”培训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执法人员经过线索梳理调查,发现该公司在互联网平台发布兼职招聘广告,再通过招聘广告“引流”的应聘者,参与该公司组织的所谓网络直播“带货”培训。期间公司人员通过“话术”虚构网络直播“带货”培训效果,诱骗学员缴费,涉案金额较大。后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查获并扣押作案电脑13台,作案手机60多部,赃款50万余元等。
浙江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网络直播销售业务和网络主播培训业务。为宣传公司网络直播销售业绩及主播培训效果,在公司经营场所发布主播“菲菲‘双十一’销售额六千万”“安娜‘双十一’单日销售额200万”“刘马路3年内孵化带货达人10000人,佣金年收入1000万账号100个,直播带货销售额突破100亿”等广告。在执法人员检查中,培训机构无法拿出印证上述宣传的证据。对该企业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万元。
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直播经营者,应严格按照《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南》《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警示函》合法合规经营,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拨打96150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