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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患者就诊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9-18 13:07:57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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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患者就诊事宜通告如下:

  1.市民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不适症状,请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

  2.未设发热门诊(诊室)的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门诊部等医疗机构不得接诊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患者,如擅自接诊,一旦查实将依法处置。

  3.欢迎市民监督,举报电话0579-85258080。举报线索经查属实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6日

  
编辑: 何冬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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