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资讯 正文

义乌市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疫情防控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9-10 08:52:0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发展,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疫情防控,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共同维护安全、平稳的环境,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就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在本地过节

  为降低感染扩散风险,倡导在本地过节。确需出行的,要合理安排出行计划,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避免前往近期发生疫情的城市,教职工、学生及托幼机构儿童离开金华须向学校报备。

  二、来义返义人员应报备

  有7天内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区或有社会面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县(市、区)旅居史人员,应暂缓来义返义。金华市外来义返义人员应提前2天通过“义乌防疫”微信小程序或扫下方二维码进行主动报备。其中有7天内省外旅居史的,抵义时须主动完成一次核酸“落地检”,抵义后应进行三天三次核酸检测;来自国内高中低风险区的,须配合村(社区)实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国内高中低风险区和其他涉疫地区通过义乌政府门户网站相关页面查询:https://yqfk.yw.gov.cn/announcement.html)。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防控风险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公共场所应落实查控

  各类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一扫三查”,坚持“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异常必报”。广大市民进入各类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主动配合扫“金华防疫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已采样证明。机场、铁路、客运站、卡口(暖心服务点)须强化旅居史的穿透式询问,发现异常人员,应及时按规定落实管控。

  四、有序组织聚集性活动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减少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大规模活动,提倡红白喜事简办。原则上不邀请省外、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旅游景区实行“限流、错峰”的要求,控制游客接待上限。剧院、电影院等演出场所、娱乐场所要控制入场人数,严格执行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

  五、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请广大市民朋友养成良好防护习惯,戴口罩、少聚集、常通风、勤洗手、多清洁、一米线,注意咳嗽礼仪;3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的适龄人群应积极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

  六、遵守就医要求

  节假日期间,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请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通过“义乌防疫”微信小程序“疑似症状申报”栏主动报告,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您属于纳入村(社区)日常健康监测管理的人员,出现以上症状时,请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报告,居家等候工作人员上门检测与处置。

  中秋国庆期间的防控措施执行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起到10月31日止。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8日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