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政策推出后,得到了广大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积极响应,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完成参保2254人,实现符合条件人员百分百参保。”11月29日,义乌市社保中心负责人说。
他口中的“这项政策”指的是义乌村(社区)“两委”干部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政策。上半年,人社部门在基层走访调研过程中,了解到不少村(社区)干部对参加工伤保险呼声强烈。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市人社局已联合市委组织部以及财政、民政、税务等部门,积极推动这项暖心举措的施行。
“这个群体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冲在最前线,承担了一定的工作风险。”义乌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这项政策的落地符合当下的我市实际情况,可以进一步完善村(社区)“两委”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据介绍,(社区)“两委”干部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对象主要为市各镇街村(社区)的在职“两委”干部,以及在村(社区)工作的其他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对象,统一由各镇街负责办理单险种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参保对象个人不缴费。缴费工资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缴费费率按照参保单位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规定执行。比如,2021年月缴费基数为6595元,如果参保单位工伤费率为0.2%(一类行业费率且未浮动),则每人每月应缴13.19元(6595×0.2%)。
参保对象工伤保险关系,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次日起生效。参保对象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举例说,如已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村干部,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幸受伤,按程序被认定为工伤后,那么该人员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压力之下,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作复杂且繁重,这项政策能进一步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村(社区)“两委”干部获得医疗救治与经济补偿,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工伤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