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龚书弘 正文

禁渔期来了!娱乐性游钓如何定义?义乌权威回应来了!

发布时间: 2023-02-28 22:34:19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2月28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禁渔令”来了!

  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金华市主要河流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主要涉及钱塘江流域、瓯江流域和椒江流域,其中流经义乌的东阳江便包含其中。

  义乌不少钓鱼爱好者对禁令中提及的允许“娱乐性游钓”感到好奇,纷纷询问自己采用的台钓、路亚等方式是否属于“娱乐性游钓”的范围,还能否在“义乌江”钓鱼。

  为此,2月28日,记者致电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科室,得到回复称:根据义乌2017年发布的《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水域设立禁渔区制度的通告》,义乌江、各镇街主要溪流以及部分水库的上游等区域划定为禁渔区,禁渔区内实行全年禁渔。

义乌2017年发布的禁渔区示意图

  “‘一人一竿天然饵料’的垂钓还是允许的,路亚等钓鱼方式不属于娱乐性游钓。”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关于“娱乐性游钓”目前浙江没有明细定义,但根据2017年通告精神,可理解为禁止作业方式为除使用天然饵料手竿垂钓以外的一切捕捞作业。

  该工作人员也解答了何为手竿垂钓以及天然饵料的问题。他表示,手竿垂钓是指使用不装绕线轮的钓竿进行垂钓。一般默认使用一杆一线一钩,即一根钓鱼竿上只有一条线和一个鱼钩。

  而天然饵料则是用动物或者植物制作的钓鱼饵料,通俗来说,天然饵料指蚯蚓、蛆等昆虫;玉米、麦、米等煮熟的粮食;蔬菜或草;苹果、草莓、香蕉等水果。

  据悉,禁渔期内,对违反禁渔区规定,违规进行渔业捕捞作业,或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电、毒、炸等)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行政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义乌执法部门将结合省市禁渔期工作要求,指导各镇街重点开展非法捕捞和非法销售禁用渔具整治,对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联合公安等部门打击“电毒炸”,查处渔具店销售禁用渔具等行为,进一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