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金华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义乌市领导丁政、胡爱芬、虞秀军、龚淑娟在义乌分会场参加。
会议指出,抓好《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要求,是金华传承红色基因的历史责任,也是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现实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尽快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以法治手段推动金华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把握重点关键,在法治轨道上纵深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要准确把握红色资源保护范围,切实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工作,加大红色资源的传承弘扬力度。要强化协同联动,共同营造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根据《条例》规定,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切实推动《条例》完整准确全面的贯彻实施。
据悉,《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共5章28条。《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红色资源认定、保护、传承、利用等活动,规定了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工作原则和机制,细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同时设置志愿服务、社会参与等相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