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6月底,我市个体工商户数量达到70.45万户,占全市市场经营主体的71.69%,同比增长18.86%。其中批发零售业个体工商户53.25万户,占全行业的73.5%;住宿和餐饮业个体工商户38.34万户,占全行业的95.9%;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个体工商户2.56万户,占全行业的91.1%。
个体工商户作为义乌重要的市场主体,是义乌市场稳定的“压舱石”。一直以来,义乌统筹个体工商户发展,把其作为事关经济正常发展、社会平稳有序的重要工作来抓。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出台以后,义乌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优势,明确“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以及“名特优新”工作标准,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试点工作。
针对个体工商户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化等现状,充分结合市场、电商、传统行业等区域产业特色及文化优势,探索建立多个分型分类样本点,助力破解个体工商户就业难、发展难、经营难问题,努力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今年4月,义乌成立全国首个个体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为分型分类培育工作注入新的动能,有效提升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水平。截至目前,义乌已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00户,纳入省级培育库2户,其中知名类39家,特色类24家,优质类27家,新兴类10家。
为更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市场监管局日前还联合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佛堂支行为个体工商户制定金融政策。通过建立“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促进个体工商户的选优拔尖培养。在政银企协调联动下,义乌共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进行集体授信1亿元,个人预授信50万元。
与此同时,8月1日起,《浙江省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正式实施。新政从降本减费、要素支持、营商环境、发展保障四个方面提出43条政策举措,全力解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需求。如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转企”后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负担,减轻经营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