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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可贵的“可为与不可为”

发布时间: 2023-12-12 08:47:2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尚凡

  去村庄调研出租房安全管理,听到很多租户对燃气使用、电动车充电、电气取暖说了很多的“可为与不可为”,如不能使用未经气源适配检测合格的燃气器具,做到人离火灭阀关;电动车要到指定地点充电,切勿私拉乱接电线及飞线充电等等。

  租户们“我要安全”的意识让人眼前一亮,更为他们自觉的“可为与不可为”点赞。这份“我要安全”的自觉,来自村、社区以及有关方面持之以恒的安全培训与督导,来自区域上下“时时放心不下”“时时放在心头”的安全责任的落实,来自村庄、集体“全员讲安全”的浓厚氛围。有了这份“我要安全”的自觉,日常生活工作就把安全放在了第一位,就将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转化成了行为自觉和行动指南。而这,就能够大大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纵观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尽管有一些是不可抗拒的,但绝大多数都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更有的是因为“不可为而为之”造成的。透过一些事故,我们很容易就发现,一些事故责任方的安全理念、危机意识、管理制度、应急能力有待提升,尤其每一位村民、员工的安全意识亟须再强化。相关事故一再警示我们,只有全员重视才是真重视,人人安全才是真安全;只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入人心,付诸实践,才能有效提升企业事故防范水平。

  安全生产“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防范胜于救灾,安全生产只有领导“时时放心不下”是远远不够的,加强安全文化培育,推动安全生产培训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升全社会安全素养才是当务之急;必须让主动安全、主动预防形成风气、成为习惯,倡导全社会树牢可为与不可为“安全观”,以超强的执行力提升化解风险隐患的能力和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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