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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改造升级一批监控点位 即将开始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24-03-14 11:26:11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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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要求,为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期改造、升级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我市具体新增的抓拍点位与抓拍违法行为分别为:S103潘塘村路段新增抓拍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超速)、机动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金苑路城店路新增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新科路杨二村卫生服务站路段新增抓拍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龙海路与伏龙山路交叉口、阳光大道与殿前路交叉口、大通路与口岸路交叉口、上城路与上佛路交叉口、西城北路与涌金大道交叉口、西城路与富港大道交叉口、西站大道与前洪村交叉口、银海路与武康路交叉口、丹溪北路与何麻车交叉口、西站大道与八一村交叉口、黄杨梅路与秋实路交叉口、西站大道与油库交叉口、商城大道与柳青路交叉口、群英路与鸿儒路交叉口、春晗路与景三路交叉口、群英路与北站大道交叉口、拥军路与川塘路交叉口、通宝路东苑路、机场路拥军路、吉祥路与青城路交叉口、阳光大道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城中路与宗泽路交叉口、阳光大道与苏福路交叉口等路段新增抓拍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机动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现相关基础设施基本安置完毕,即将开始监控自动抓拍。为了出行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注意观察路口指示标志,同时自觉遵规守法,安全行车。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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