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14时30分许,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接到驾驶员报警称,G1512甬金高速往宁波方向151公里(义乌东互通)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该事故发生后,高速公路一条慢车道与硬路肩被占用,过往车辆纷纷减速避让,险象环生。民警接到警情,通知施救队员一同前往处置。
通过监控视频,民警看到,起初事发路段有一辆私家车违停在硬路肩,5分钟后,该私家车缓缓从硬路肩驶往慢车道上,在此过程中私家车与后方正常行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后,车头与边护栏再次发生碰撞。民警与施救队员到达后,立即做好预警,在事故后方摆好锥桶做好警示,并将受损严重的私家车拖离至收费站出口。民警了解到,当时私家车驾驶员姜某在徐村收费站上高速,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为接听客户电话违停于此,通话结束后驶离硬路肩时发生事故。所幸姜某系了安全带,未受伤。
民警对姜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