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绣湖评论>E网观察 正文

时评丨充分应对强对流天气

发布时间: 2024-03-26 09:05:0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尚凡

  3月25日傍晚时分,一场强对流天气的突袭让不少区域的人们措手不及。

  狂风、暴雨夹杂着冰雹,砸在地上、车上、房顶啪啪作响,给交通出行、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庆幸的是由于各方应对快速、科学、有效,损失降到最低。

  强对流天气是仅次于热带气旋、地震、洪涝之后第四位具有杀伤性的灾害性天气。即将进入汛期,强对流天气多发,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高度重视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并保持高度警惕,在接到强对流天气预警后,立即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迅速开展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次生和衍生灾害发生。

  防范胜于救灾。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应急防范措施,扎实做好防灾减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若一旦遭遇强对流天气,各方要及时、精准、科学研判,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和监控,切实做到汛情、险情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而作为个体,要时刻关注气象预报预警,做好防雷电、防大风、防冰雹、防短时强降水、防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工作,在气象部门提醒可能发生强对流天气时,减少外出,避免暴露在野外;必要外出时,注意远离棚架、广告牌等搭建物。另外,平时尤要加强应对强对流天气的知识学习,掌握应急情况下的有效处置能力,把强对流天气带来的损害降到最低。

编辑: 童荟颖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