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森林防灭火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各镇街、有关部门发出提醒,要求认真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力筑牢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眼下,清明节将至,进入林区祭扫、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增加。与此同时,随着天气转暖,进山踏青、旅游的人也随之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层层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要加大对所属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力度,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抓好整改,消除工作隐患。
在强化防火责任落实的同时,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还要多举措、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一方面,要结合清明期间人员流动性大、祭祀用火与燃放烟花爆竹频繁、春季农耕用火多等实际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的祭祀方式和用火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典型案例和扑火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林区群众森林防火法律意识。此外,在景区景点、公墓、散坟集中区、林区路口及重点防控部位,要安排专人进行实地宣传劝导,做到人人皆知,努力构建森林火灾群防群控格局。
在火源管控方面,要严之又严,尤其要把野外火源管控作为当前防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盯紧墓地周边、零散坟头、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在清明前对杂草、灌木及枯枝树等开展一次集中清理行动;要严格遵守禁火令,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加强林区入口、墓区周围以及人员出入频繁地区等重点部位的管控力度和外出返乡人员的管理,坚决制止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田埂等野外用火行为,对于发现的进山火种要一律收缴;要强化对老人、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控,要签订监管承诺书,消除人为火灾隐患。对野外用火行为不听劝阻、发生森林火情等行为,要主动联系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追究火灾肇事者责任。
安全“不放假”,平安“不打烊”。清明节期间,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火情;要加强林区火险天气的预警监测,发生火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