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城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一家汽修店门前不断有污水流出。
经查,该汽修店在洗车过程中,因挡水条损坏,导致污水直接流向人行道,既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又造成了市民通行不便。执法队员立即叫停了相关洗车活动,并要求店主马上采取重新安装挡水条等整改措施,防止污水外流,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然而,当执法队员再次上门复查时,发现该汽修店并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污水外流现象依旧存在。为此,执法队员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对方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