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一服务机构因未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服务对象存在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被市应急管理局通报曝光并警示约谈。
日前,市应急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位于上溪镇的浙江某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作为宗地企业,未对厂区内承租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且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相关规定,上述行为属于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反映出该公司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依据《浙江省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规定(试行)》,市安委会及时成立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调查组,进行责任倒查。经查,除了该化妆品企业上述行为属实外,作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浙江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存在未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服务对象存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因该化妆品企业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该企业以及企业内直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人员彭某进行立案处罚。与此同时,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浙江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被应急管理部门通报曝光、警示约谈。该服务机构主管龚某某在提供安全服务过程中未认真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由公司内部进行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