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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 2025-01-13 07:18:3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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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义乌市出台关于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零工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就零工市场建设布局、标准和要求、政策资金扶持等内容进行明确。该实施意见从本月3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由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推出,旨在促进零工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支持灵活务工人员多渠道实现就业增收,满足多元化就业需求,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统一命名,鼓励建设零工驿站

  从实施意见内容来看,我市零工市场的建设、举办和运营实行多元化主体方式,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资本和优质服务资源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一方面大力推进镇街、社区(村)特色零工驿站建设,同时积极探索建设零工市场线上服务平台,着力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城市农村全覆盖的零工市场新格局;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浙里找零工”线上平台应用,鼓励支持第三方开发线上零工平台,实现求职招聘、技能培训、政策智推、权益保障一站式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零工市场建设布局按照“有求必应、无需不扰、因势利导”的原则开展,各镇街需科学合理选址,在用好现有场地资源的基础上同步线上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名称,全市零工市场原则上采取义乌市+具体位置+(综合或行业性)零工市场的命名模式。零工市场内应设置综合服务区、岗位对接区,有条件的可设置生活服务区。

  为延伸服务触角,各镇街可根据辖区实际建立“零社有援”互助共建机制,发挥政社企互助共同体作用,让零工市场就业服务功能延伸至社区(村),协助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比如,在人口比较集中的镇街或社区(村)设立零工驿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服务设施,引导村企联动,推动企业生产加工进入社区(村),打通灵活就业“最后一公里”。

  多种补贴,最高每年达35万元

  我市实施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备案机制,对经人社部门备案的零工市场(零工驿站),根据年度评估结果和运营成效(线下和线上),给予运营维护补贴,零工市场成效显著的再给予附加补贴。

  其中,零工市场运营维护补贴每年不超过30万元,附加补贴每年不超过5万元。零工驿站运营维护补贴每年不超过5万元。鼓励零工市场争创示范品牌,被确认为示范零工市场的,按上级政策给予一次性奖补。零工市场相关补贴均由零工市场主体(或运营主体)进行申报,按照零工市场评估赋分情况于次年发放。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政策所需资金以年度预算安排为上限,超出部分按比例兑付。同一零工市场(零工驿站)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如与上级政策有重复的,按上级补贴标准执行,不重复享受。

  凡在义乌市域内,具有独立办公和服务场地,能够提供公益性的零工信息收集发布、岗位对接、政策咨询等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力资源市场主体(服务机构)、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等单位,均可申请备案。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的备案条件各有不同。比如,要求零工市场的办公和服务场地面积一般在500平方米及以上,原则上要求有6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而零工驿站的办公和服务场地面积一般在50平方米及以上,原则上要求有一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近年来,我市坚决落实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决策部署,不断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助力更多群体实现“在家门口就业”。目前,已建成义乌市零工市场和佛堂镇零工市场,佛堂镇零工市场不久前入选省级零工市场名单。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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