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2月19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近日,义乌市正式出台《义乌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了在义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金额,其中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博士人才最高可享受25万元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以及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全日制大专(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分别最高可享受10万元、4万元和1万元的生活补贴。
据悉,该细则自2025年3月10日起施行,《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招引的六条意见》(义政办发〔2020〕35号)同时废止。
《方案》指出,该政策聚焦青年人才发展需求,旨在通过精准补贴,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初期生活压力,助力青年人才在义乌安居乐业。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标准及申领流程,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切实保障,进一步优化青年发展环境,增强城市对青年人才的吸引力。
据悉,申领生活补贴需满足全职在义乌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个人信用等级良好及以上。生活补贴按季度发放,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连续缴纳满一个自然季度后,在次季度予以发放,补贴期不超过12个季度。
补贴的具体发放节点如下: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机关,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分、子公司全职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博士人才给予第1—4个季度每季度0.5万元、第5—8个季度每季度1万元、第9—12个季度每季度1.625万元生活补贴。其他用人单位全职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博士人才按上述标准的2倍享受。
2、全日制硕士人才给予第1—4个季度每季度0.25万元、第5—8个季度每季度0.75万元、第9—12个季度每季度1.5万元生活补贴。
3、全日制本科(预备技师班)人才给予第1—8个季度每季度0.25万元、第9—12个季度每季度0.5万元生活补贴。
4、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全日制大专(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人才,给予每季度0.125万元生活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新引进”是指该细则施行之日起引进,引进时间以毕业后首次在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间为准,毕业前已缴纳社保的,不作为首次在义参保的依据,毕业时间认定以毕业证书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另外,政策享受期间需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断后生活补贴不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