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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发布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发布时间: 2025-04-11 08:43:45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何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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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发布。这份清单包含108项免罚事项,覆盖食品、化妆品、广告、电商等13大领域,为市场主体送上“有温度”的监管服务,助力企业轻装前行,让监管既“严”又“暖”。

  据介绍,这份“免罚清单”具有聚焦准、覆盖广、助改革三个亮点。

  “免罚清单”聚焦民生关切,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

  具体适用上,“免罚清单”明确细化了各类免罚事项,涵盖食品(24项)、化妆品(8项)、广告(17项)、商事主体登记(15项)、电商平台(11项)、知识产权(9项)、特种设备(7项)、认证认可(4项)、标准计量(7项)、产品质量(3项)、合同管理(1项)、价格监管(1项)、无证销售卷烟(1项)等细分领域精准施策,更具操作性,避免“小案重罚”和“类案不同罚”。

  同时,该“免罚清单”结合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举措,新增义乌特色事项,包括进口食品标签违法、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生产化妆品被检出禁用物质、经营取消备案普通化妆品等7类事项。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户,免罚不等于放任。符合这份清单要求“不予处罚”的,需立即停止违法并限期改正;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应依法退赔消费者损失;应依法履行召回义务,并对非法产品依法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避免再次流入市场。对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将加大抽检和日常监管频次;对非法产品,将加强源头治理,实现多部门联动执法。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服务型执法,以“免罚清单”为抓手,为企业减负松绑。同时对严重危害安全、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大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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