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8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7月28日,为助力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经海关总署批复同意,杭州海关对外发布10项支持服务措施,涵盖贸易业态创新、监管模式优化、物流通道畅通等多个领域,全方位推动义乌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
作为全球外贸的“晴雨表”,义乌的外贸表现一直备受各界关注。“此次推出的措施,是在结合义乌国际贸易现状和趋势,针对义乌外贸特点开展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推出的,希望能够继续促进义乌外贸高质量发展,增强国际贸易话语权,助力义乌‘小商品、大市场,不断地再造新的辉煌’。”杭州海关监管处有关负责人说。
众所周知,上一轮义乌国贸改革试点始终紧扣“便利”这一核心,针对义乌独特的小规模、多品种小商品拼箱出口模式,不断改革创新。2013年4月,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八部委联合发文,正式同意义乌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十余年间,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两次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在全国22个省39个专业市场复制推广,成为国家外贸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这次,10项措施中的第一条就锁定“深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提出要推动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改革,支持其适应数字化和多业态融合趋势,鼓励实施组货人制度,试点市场采购出口化妆品采购地申报检验,来推动小商品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更快速、更便捷地销往全球。
“我们早已翘首以盼,面对日新月异的贸易格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迭代升级势在必行,亟须紧跟时代步伐,精准对接新的贸易形势,从而赋予企业在国际舞台上更强的竞争力与更多优势。”浙江金斯顿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小民满怀期待地表示,十余年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极大地促进了企业出口的便捷性,出口量从最初的年均十几个集装箱,到如今已实现了二三十倍的增长,今年有望再创佳绩,未来改革赋能更是充满无限可能。
近年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迅速发展,特别是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下,起到了稳住外贸基本盘的作用。义乌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条措施中提到的市场采购出口化妆品试行采购地申报检验,近期将会落地。这项改革瞄准当前市场采购出口化妆品因来自不同产地、出口申报检验需要在各自生产地进行的痛点,改革后,企业可以直接在采购地申报检验,也就是集中向义乌海关申报检验,便利市场采购化妆品出口。
围绕会展经济,义乌正在积极发力,寻找新增长极。今年,义乌专业展馆预排展会56个,相当于每周就有1场会展举行,展会密集程度位居全省县域首位。今年1—6月,义乌共举办经贸性展览32个,同比增长33.33%,展览面积超6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5%,吸引境内外专业采购商101.06万人次,同比增长29.8%。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10项措施中明确海关将为义乌重大国际展会提供通关保障,设置专用窗口,并对参展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简化监管要求。
“对义乌会展业而言,10项措施中针对会展业的专项支持,无疑是一场‘及时雨’。”义乌市会展业联合会秘书长钟佳媚表示,重大国际展会期间,海关将设置专用窗口,这大大减少了参展企业排队等待的时间,让展品能够更迅速地完成通关流程。对于参展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海关简化监管要求的举措,让参展企业无需再为冗长的手续和复杂的标准而担忧,不仅降低了参展成本,还极大地提高了参展的积极性。
10项措施明确提到,支持开展铁路通关跨部门信息化互联互通试点,并加大对中欧班列(义乌)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方面的支持和指导。“这对浙江中欧班列(义新欧)发展而言,毫无疑问是重大利好。随着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的快速推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的深化,将有助于海关、铁路、场站、运营方等主体间的沟通交流,提升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动能,进而让浙江中欧班列(义新欧)在全球物流网络中的竞争力持续跃升。”义新欧贸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10项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释放义乌国际贸易活力,推动其在贸易新业态、国际物流、内外贸融合等领域实现新突破。接下来,义乌海关将坚持改革引领、实干为要,以最优服务促最大开放,为外贸大市挑大梁贡献海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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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总体方案》(国办函〔2024〕93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为落实《总体方案》要求,更好发挥义乌市场内外贸集散优势,助推“义乌的小商品、大市场,不断地再造新的辉煌”,结合义乌发展实际,经海关总署批复同意,杭州海关出台10项措施支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
一、深化市场采购贸易改革
推动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支持市场采购适应贸易数字化和多业态融合发展。完善市场采购贸易属地管理,鼓励实施组货人制度,优化市场采购申报管理和日常监测,促进市场采购高质量发展。支持义乌开展市场采购出口化妆品改革,试行市场采购出口化妆品采购地申报检验。
二、支持义乌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依托区外指定监管场地肉类查验功能,支持义乌开展综合保税区进口肉类“集中检验、分批核销”试点,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和监管模式创新,实现进口肉类进入义乌综合保税区享受保税政策。
三、推动进口贸易创新发展
支持推进符合条件的进口日用消费品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试点,优化清单内商品通关流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支持义乌开展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试点。
四、深化“先查验后装运”试点
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拼箱监管流程。支持以散货形式进入监管作业场所,先行实施海关查验,再拼箱装运出口。
五、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
支持在义乌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监管模式)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和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1210监管模式)跨关区退货试点工作,便捷电商企业开展跨关区退货业务。
六、打造“智慧海关”义乌样板间
做强“小商品、大市场”,支持智慧海关应用场景在义乌先行先试,探索面向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数字化监管模式。建立货物“现场作业+后台支持”作业模式。加大智能装备投入,研究探索人工智能在监管业务的应用突破,构建智慧监管生态。
七、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
支持开展铁路通关跨部门信息化互联互通试点,加大对中欧班列(义乌)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方面的支持和指导。
八、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
探索陆海空多式联运模式,推进铁公联运试点工作,推动建立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TIR国际公路运输监管流程,创新推动“TIR+保税+跨境电商”建设。
九、促进内外贸一体化
支持义乌举办重大国际展会及赛事活动,强化通关服务保障,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进境展览品报关专用窗口。支持仅供参展(不得用于试吃、试用或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和抽样检验,免予验核收发货人备案证明。支持义乌设立市内免税店。
十、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实施中小微贸易企业信用联合培育,并按不同海关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相应管理措施,建立地方与垂直管理机构协同联动的信用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