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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在义乌市落地

发布时间: 2025-09-01 09:48:2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陈健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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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义乌市近日发布《关于发放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的公告》。根据《义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功能正式上线运行。

  此次补贴的对象明确为在义乌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方案包含两种类型:一是开户补贴,自2025年7月起,首次开户并完成缴存的灵缴人员可获得一次性100元补贴,这笔补贴将在其首次缴存的次月自动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且每人仅限享受一次。二是连续缴存补贴,同样自2025年7月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将有机会获得长期补贴。该补贴金额为其公积金账户年度结算利息(每年6月30日结息)或申请销户提取时结算利息的20%。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在补贴结算前发生断缴、账户封存、销户或者转为单位缴存职工等情况,则不再发放此项补贴。

  公告同时明确了补贴资金的来源,指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将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除了开户补贴和连续缴存的激励措施,《实施细则》也对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实施细则》规定,此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两年。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8月28日)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其时间方可纳入连续缴存时间的计算。对于在满足补贴领取条件前就注销了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人员,将被视作自动放弃补贴权益。

  《实施细则》施行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公告特别指出,在2027年6月30日之后才达到补贴领取条件的,将不再予以发放。该政策的制定,主要依据《义乌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与之配套的改革工作方案,意在通过补贴形式提升灵活就业群体参与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增强其住房保障能力。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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