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正式上线。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公积金缴存人,若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办理业务。
据悉,在推进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办理业务过程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转变工作理念,进一步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办,通过流程升级再造和数字化赋能,打通数据壁垒,打造简洁高效的业务办理通道。
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全面整合了业务各个环节,缴存人只需在网签备案后,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提交贷款申请,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为购房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改革,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动业务发展,为公积金缴存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