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规定要求,自2025年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逾期不良信息)将正式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关信息将体现在个人征信报告中。
公告明确,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包括正常还款记录及逾期记录)将纳入征信系统管理。若借款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时足额还款导致征信不良记录,相关责任需自行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贷款人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渠道实时查询还款情况,确保每月按时履约,维护良好信用记录。
此次信息共享是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强化信用约束机制,促进住房贷款市场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