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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启动2025年“浙江工匠”遴选推荐工作

发布时间: 2025-11-07 09:05:3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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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义乌市正式启动2025年“浙江工匠”遴选推荐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技能人才尽快申报。

  今年,我省将“浙江青年工匠”项目整合纳入“浙江工匠”项目,全省将遴选“浙江工匠”约600名,其中40周岁及以下入选者不少于50%,35周岁及以下入选者不少于25%。入选人员由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共同颁发证书,并给予入选人员所在单位3万元支持(其中省财政支持2万元、所在地方财政支持1万元)。

  今年我市“浙江工匠”推荐人选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支持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历史经典产业。此次推荐工作向企业一线高技能人才倾斜,并鼓励推荐女性高技能人才申报。

  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选可放宽到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过硬技能,在行业企业中发挥骨干作用,或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培养选手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此外,还需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义乌全职工作1年以上,目前在义乌工作(人选年龄和在职工作等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0月31日)。

  需要提醒的是,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不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推荐。另外,已入选省级高技能人才项目以及“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中的“杰出技能人才”“拔尖技能人才”和“浙江工匠”等培养项目的人员,不得推荐。

  我市“浙江工匠”遴选推荐工作采用集中评审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为“浙江工匠”人选的申报单位,人员所在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各申报单位将审核同意后的相关申报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11月10日。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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