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获悉,《非营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2026—2028年)》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非营运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或淘汰后更新为新能源货车,可申领补助,符合条件的车辆补助最高可达14万元。补助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补完为止,最晚申请受理时间为2028年11月30日。
此次政策只面向非营运柴油货车,营运货车、邮政快递车、环卫及建筑专项作业车等“两新”政策覆盖车辆不在本次补助范围内。适用车辆为2025年4月30日(含)前登记在金华辖区、注销前未转出且未变更营运状态的非营运货车,其中国四轻型、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五中型、重型柴油货车纳入范围。车主可选择只提前淘汰老旧货车申领淘汰补助,也可淘汰旧车并新购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货车申领淘汰加更新补助,两种模式二选一,每辆车仅能申请一次。需要注意的是,国五中重型柴油货车只能走淘汰加更新路径,仅淘汰不购新车不予补助。
补助标准按车型和情形分档。只淘汰旧车时,轻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以上补0.5万元;中型货车按提前报废年限补1.0万元至2.5万元,其中满1年(含)不足2年补1.0万元,满2年(含)不足4年补1.8万元,满4年(含)以上补2.5万元;重型货车补1.2万元至4.5万元。淘汰并更新新能源货车的,轻型新车补2万元,中型补3.5万元,重型按轴数补贴,2轴补7万元、3轴补8.5万元、4轴及以上补9.5万元。新购车辆须为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货车,不含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
时间节点上,车辆注销和新购车辆登记时间须在2026年3月13日(含)之后,政策自2026年9月30日起进入执行期并开放申请受理窗口。车主应向车辆所属地义乌市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淘汰补助以注销时公安系统登记注册地为准,更新补助以新购车辆注册地为准,新旧注册地需保持一致。材料方面,只申请淘汰补助的,需提供《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正规拆解企业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主身份证或单位证照及银行账户、未申领其他同类补助承诺书,委托代办还需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申请淘汰加更新补助的,还要补充新车合格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购车发票。
部门联审将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材料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长,联审通过后经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拨付资金。财政供养单位及组织名下车辆、2025年5月1日后从外地转入义乌的旧车、此后由营运变更为非营运的货车、达到强制报废情形或提前报废距强制报废不足1年的车辆、无法提供报废回收证明、权属不清及重复申报的车辆,均不予淘汰补助。仅买新车不淘汰旧车、新车为燃油或插电混动等非纯电非氢燃料车型、新旧车主不一致、新车未纳入减免购置税目录、车辆非法或无法提供购车发票的,不予更新补助。